2018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广南县用好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将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纪律、守规矩,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
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扶贫项目推进慢、帮扶工作不严不实等失职失责问题的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让单位领导了解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其严重性,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全年共对93名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其中,个别谈话17次23人、集体谈话3次70人。
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求,分别对在扶贫领域工作中存在精准识别不精准导致错评或漏评、违规决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工作不严不实对扶贫工作情况不清不楚、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的领导干部和因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党组织给予问责处理。全年共对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26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通报问责16人,谈话诫勉问责8人,书面诫勉问责2人;并对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8个单位进行通报问责。
遵循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群众低保金或危房改造补助金、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导致错评、错退或贫困户已脱贫仍住在CD级危房等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全年扶贫领域共立案22件30人,结案15件20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13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人、政务警告1人、记过1人,记大过1人。(罗开娴)